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教科规划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5-25浏览次数:228


根据上海市教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拟开展上海市教科规划项目结项验收,具体时间节点和要求如下:

一、本次参加结项验收的是2018年立项上海市教科规划项目和部分2017年立项的上海市教科项目。2018年立项的上海市教科规划课题,研究时限是3年,必须参加本次结项验收,一般不予延期;部分2017年立项的上海市教科规划项目,是

2020年底结项中“暂缓结项”的项目,承担人可在本次结项中再次提交结项材料,但应在《修改说明》中对查重结果警告中总查重率、去引用后查重率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交网络结项材料填写当日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查重系统对研究报告的“全文标明引文”检测报告。结项验收中如查明学术不端行为确实成立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二、2021年上半年结项网络开放填写时间为202161000613日中午1200。登录网址为http://www.shjykysb.cn。如果360浏览器不能正常显示或操作时,请更换新版edgechrome浏览器操作。如在操作中遇到问题,可先查看“帮助指南”中对应的指南手册。

三、请按照上海市教科规划办发布的“项目结项材料装订要求”准备材料(见附件),必须提交社科处4套完整的结项材料除研究报告外,原则上提交的纸质材料以平台导出的带水印材料为准,不带水印材料不进入此次结项。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上传材料并于614日上午10点前报送纸质结项文本,同时将“项目结题审批书”、“成果摘要”、“经费决算报告书”、“项目成果” 的电子版,发送至:shkchc@shnu.edu.cn


上述事宜联系人:江家鸣,联系电话:64322433,办公地址:行政楼705室。


社科处

 2021525

附件:

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结题申请•审批书

2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题申请•审批书

3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经费决算报告书

4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材料提交要求202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