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文科校级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02浏览次数:313


文科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加强校级科研项目管理,社科处将于近期对文科校级科研项目进行统一结题和验收,请各学院协助、配合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的是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2012年以前立项的项目未完成的,已经全部清理了,本次不再办理结题)。2014年以后立项的项目,如已经完成研究工作,也可办理结项。
请项目负责人对照原申请书的考核指标和研究进度,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文科科研项目结项书》,表格可以从社科处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二.验收材料和提交时间
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提交至社科处
1、《结项书》一式2份,由科研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请将电子版发至:shkchc@shnu.edu.cn;
2、成果需提交原件或复印件,论文的复印件需同时提交发表杂志的当期封面、版权页、目录、文章内容。
三.其他
已经到期的项目未能按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应写书面申请,交学院科研院长审核签字后,报社科处批准。到期的项目未能按期完成的,将影响本人和所在学院同层次新项目的申报。
上述事宜请联系社科处:江家鸣,电话:64322433,办公地址:行政楼701室
社科处
20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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