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开题论证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7-29浏览次数:696

各位相关老师:

首先祝贺你们今年取得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按照《上海师范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请您在课题获准立项后的二个月内进行开题论证。因时值暑期,此项工作,您可以在10月15日之前完成。您需要做的工作:

一、请于开题后的一周内,将有专家签字的《开题纪要》的纸质版报送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shkchc@shnu.edu.cn,并请单独发送开题会议全景照片3张;

二、撰写800字以内的开题论证会议稿件,内容包含:

1、开题的时间、出席的专家组成员;

2、本人汇报的要点及与会专家评议要点;

3、课题设计改进及研究计划调整的要点(有需要改进和调整的写)。

根据《管理办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开题论证者,依据《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将暂缓科研奖励中项目立项奖励50%的额度。

您在课题研究期限内有任何问题,欢迎及时与我沟通。感谢您对社科处工作的支持!

上述事宜联系人:江家鸣;电话:64322433;办公地址:行政楼701室。

社科处  

  2019、7、29

 附件: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开题纪要

2、《上海师范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