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老师:
首先祝贺你们今年取得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按照《上海师范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请您在课题获准立项后的二个月内进行开题论证。因时值暑期,此项工作,您可以在10月15日之前完成。您需要做的工作:
一、请于开题后的一周内,将有专家签字的《开题纪要》的纸质版报送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shkchc@shnu.edu.cn,并请单独发送开题会议全景照片3张;
二、撰写800字以内的开题论证会议稿件,内容包含:
1、开题的时间、出席的专家组成员;
2、本人汇报的要点及与会专家评议要点;
3、课题设计改进及研究计划调整的要点(有需要改进和调整的写)。
根据《管理办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开题论证者,依据《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将暂缓科研奖励中项目立项奖励50%的额度。
您在课题研究期限内有任何问题,欢迎及时与我沟通。感谢您对社科处工作的支持!
上述事宜联系人:江家鸣;电话:64322433;办公地址:行政楼701室。
社科处
2019、7、29
附件:
2、《上海师范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