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科研创新项目的管理办法及验收实施细则,对自2008年资助立项但尚未结项的项目进行统一清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总结报告(申请撤项/申请终止类项目》,纸质版一式6份,电子版发送至:shkchc@shnu.edu.cn;
二、《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总结报告(申请撤项/申请终止类项目》内的经费决算,可从财务处经费查询里查询,然后进行决算归类,请去财务处309办公室加盖财务处公章。
上述材料请务必于2019年11月6日上午9时前,交至行政楼701室,过时将延误市教委清理工作的整体安排,以后我校申报上海市教委项目和各类平台建设也会受到限制。
上述工作联系人:江家鸣;联系电话:64322433;办公地址:行政楼701室。
社科处
2019、10、25
附件:《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总结报告(申请撤项申请终止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