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开题论证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08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首先祝贺你们今年获得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按照《上海师范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请您在课题获准立项后的二个月内进行开题论证。此项工作,您可以在今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

您需要做的工作:

1.请于开题后的一周内,将有专家签字的《开题纪要》纸质版报送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shkchc@shnu.edu.cn,并请单独发送开题会议全景照片3张,以供宣传使用;

2.撰写800字以内的开题论证会议稿件,发送至:shkchc@shnu.edu.cn

内容包含:

1.开题的时间、出席的专家组成员;

2.本人汇报的要点及与会专家评议要点;

3.课题设计改进及研究计划调整的要点(有需要改进和调整的写)。


按期开题,是您保证课题研究顺利进行的前提。您在课题研究期限内有任何问题,欢迎及时沟通。感谢您对社科处工作的支持!


上述事宜联系人:江家鸣;电话:64322433;办公地址:行政楼705室。


                         社科处   

                       2021、10、8


附件:

1、《开题纪要》表式

2、《上海师范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