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工作,杜绝课题无故长期拖延,切实提高课题完成率和结项率,上海市哲社规划办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市社科规划逾期课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6年立项尚未完成的各类市社科规划课题
二、清理期限
列入清理范围的课题务必于2021年6月16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并提交结项鉴定材料,包括《成果鉴定审批书》3份、成果简介3份、财务明细清单3份、最终成果7份(匿名)、电子光盘1份(含以上材料电子版),并将《成果鉴定审批书》、成果简介的电子版发送至:shkchc@shnu.edu.cn。逾期提交结项材料的,市规划办将不再另收,一律做撤项处理。
三、工作提示
1、在清理期限前提交结项的课题,哲社办将集中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审,经评审,成果质量达到结项要求的,予以结项;成果质量不符合结项要求的,终止课题研究;
2、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市社科规划课题;被终止研究课题的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各类市社科规划课题;
3、凡列入清理范围内的课题,后续经费一般不再拨付;被撤项或终止研究的课题研究经费按有关规定予以追回。
请纳入清理的课题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务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上述事宜联系人:社科处江家鸣,联系电话:64322433,办公地址:行政楼705室
社科处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