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管理办法》(沪教委科〔2017〕22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过程跟踪管理操作规程》(沪教委科〔2017〕78号)文件的精神,为做好项目节点跟踪管理与下一年度财政经费核拨工作,现对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对2019年度市教委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开展年度跟踪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中期评估报告》(附件1),经费决算部分请财务处预算科老师审核盖章(行政楼309室),原件一式6份,A4纸双面印刷。
提醒:财务经费实际支出数据的填写,以校财务处经费查询系统内的数据为准。
二、2019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跟踪管理工作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2019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第一年度情况报告》(附件2),经费决算部分请财务处预算科老师审核盖章(行政楼309室),原件一式6份,A4纸双面印刷。
上述两类报告若含涉密或敏感信息等内容。请项目负责人做相应处理。
请相关老师于2020年1月2日下午5时前,务必提交报告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shkchc@shnu.edu.cn, 社科处对所提交的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本处主页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后,集中撰写报告报送至上海市教委。
上述事宜联系人:江家鸣,电话:64322433,办公地址:行政楼701室。
社科处
2019、12、25
附件:
1、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中期评估报告
2、2019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第一年度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