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 报的 通 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4-20浏览次数:949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0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6年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是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外国文学中国文学四个学科。
2、申报材料(包括《通知》、《实施办法(暂行)》、《申请书》、《代码表》等),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通知通告”栏目中下载,同时认真阅读“实施办法(暂行)”、“学科代码”等文件, 其中“实施办法(暂行)”、“申请书”等均为2005年12月修订重印,请特别注意仔细查阅。
3、《申请书》下载后请要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实施办法》,并仔细阅读填写表格的注意事项后,用计算机填写。
4、《申请书》请用A3纸双面打印、复印;《申请书》中第二项内容“申报成果介绍(活页)”,与国家社科其他项目的“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样,是供评审专家评审用的,必须隐去申请者姓名和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一式5份附在申请书中,单独装订
5、2006年10月初申请者将得到是否立项的通知。在此之前,申请者不得将申报成果提前出版,否则取消评审资格。同时,国家社科基金其它项目的成果和中央部委级社科类项目的成果不能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也不能申报。
6、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学术成果。
7、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须在毕业5年以后并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
8、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所资助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应是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
9、经重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同时发布,可到本通知后面的附件材料直接点击下载,也可直接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
10、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与其它项目大致相当。具体数额由本人申请,复审专家提出建议数额,全国社科规划办核定。
11、“推荐意见”栏目必须填写其一,或者填写学术委员会栏目,或者填写三个推荐人栏目,一般须填写推荐人意见。
12、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26日。需要上交的材料包括:填写好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一式3份(其他附件材料按照申请书内的具体要求提供)申报成果介绍(活页)(须隐去申请者姓名)一式5份,报送学校社科处。
13、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公 磊    电 话:64322433    E-mail:kych@shnu.edu.cn
 
 
附件:
 
 
 
 
                                 上海师范大学社科处
     2006 4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