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范围:

横向科研项目是校内责任单位或个体与校外企事业单位达成合作意向,进行技术服务或咨询活动。

二、办事程序:

校内责任单位或个人与与企事业单位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作或委托协议,报社科处备案。

项目经费到达后,项目负责人至财务处开具财务票据,编制经费执行预算表(预算表可以在社科处下载中心—横向项目下载),递交至社科处,由社科处进行项目立项。

三、办事对象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学校文科全体教学、科研人员以及相关人员。

四、办事依据:

各级各类社科科研项目申请办法或通知。

五、办事时限:

项目经费到达后一般3个工作日即可。

六、学校财务账户

户名:上海师范大学

开户行:农行徐汇支行桂林所

帐号:033872-08017004511

七、承办部门:

部门:上海师大社科处,工作人员:李冰冰,联系电话: 6432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