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范围:

对在我校召开的国内、国际学术会议进行审核、报批、协助提供组织服务、对会议进行总结。

二、办事程序:

会议主办人填写申请表(国内会议提前三个月,国际会议提前半年)→经所在院所、部门签署意见→报社科处审核(国际会议报外事处论证)→报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办公会议审批→社科处协助会议组织工作→召开学术会议→会后两周填写学术会议总结报告交社科处。

三、办事对象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申请召开国内、国际学术会议的有关人员。

四、办事依据:

《上海师范大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五、办事时限:

在一般情况下,国内会议申请者提出申请后,社科处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国际会议申请者提出申请后,社科处在三个月内给予答复。

六、承办部门:

    部门:上海师大社科处, 工作人员:李冰冰, 联系电话: 6432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