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马克思主义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市委宣传部主管)
上海市博士文库出版资助(市委宣传部主管)
上海市教育图书出版资助(市教委主管)
组织申报,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上报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上报主管部门。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安排,拟发申请通知至各学院及有关部门→各学院及有关部门组织申报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人填报申请表并附书稿一份报社科处→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报主管校长审核,签署意见(校学术出版资助办事程序到此结束,如经批准,申请人自行联系出版)→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审定批准后,由上级部门确定出版社出版,所需经费由上级主管部门与出版社统一安排。
申请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
《上海市马克思主义学术著作出版条例》《上海市教育图书出版资助条例》
根据出版资助主管部门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