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工作,杜绝课题无故长期拖延,切实提高课题完成率和结项率,从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市社科规划逾期课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20年立项尚未完成的市社科规划一般、青年课题。
二、工作要求
1.列入清理范围的课题务必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并线上提交结项申请。逾期仍不能完成的,不再接受结项申请,相关课题将按撤项处理
2.在清理期限前提交结项的课题,哲社办将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审,成果质量达到结项要求的,将予以结项;成果质量不符合结项要求的,将终止课题研究。
3.列入清理范围的课题,后续经费一律不再拨付,被撤项或终止研究的课题研究经费按有关规定予以追回。
三、免予鉴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课题可以申请免于鉴定:
1.阶段性成果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含)以上的
2.课题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3.市社科规划课题与同时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内容基本一致,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结项的。
申请免于鉴定的课题,负责人须提供证明材料,应与课题主题直接相关。
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做好本次课题清理工作,认真核对所在单位逾期课题名单,督促课题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
联系人:李冰冰 电子邮箱:libing021@shnu.edu.cn电 话:64326318
社会科学管理处
2024年12月31日